(2013年9月)
一、指導思想
根據(jù)國家崗位管理制度和《鄭州市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標準條件》(鄭辦文〔2011〕12號)要求,對行政管理人員實施量化考核。
二、考核對象
學校行政工作人員
三、考核內(nèi)容
1、德(30分)
(1)熱愛本職工作,遵守學校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無違反師德師風和違紀現(xiàn)象。(8分)
(2)按時參加學校及處室要求的各項會議和活動。(6分)
(3)微笑對待工作對象,態(tài)度親切,同事之間無爭吵現(xiàn)象。(6分)
(4)愛崗敬業(yè)、團結協(xié)作、熱情服務、積極主動、不推諉、不扯皮,教職工對其工作滿
意度高。(6分)
(5)舉止文明,衣著得體大方。(4分)
2、能(20分)
(1)熟悉本職工作的內(nèi)容、程序和規(guī)定,能及時處理解決教職工提出的問題和困難。(5分)
(2)工作認真負責,按照崗位職責,無過失、無紕漏、不拖沓,按時保質完成。(5分)
(3)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和處室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。(5分)
(4)工作落實到位,無責任事故。(5分)
3、勤(30分)
(1)上班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,如游戲、炒股、網(wǎng)購等(6分)
(2)按時上班,無遲到、早退現(xiàn)象,值班期間佩戴值班袖標。(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7:30,下午14:30)(6分)
(3)認真執(zhí)行行政崗位要求,不擅離職守。(5分)
(4)無曠工行為發(fā)生。(5分)
(5)校園內(nèi)不吸煙,工作日中午不飲酒。(4分)
(6)工作資料完善,擺放有序。(4分)
4、績(20分)
(1)行政服務業(yè)績突出,受到上級表彰。(6分)
(2)工作受到教職工好評,年度考核為優(yōu)秀等次或受到學校表彰。(5分)
(3)在教育信息網(wǎng)、?耙陨蠄罂、網(wǎng)絡上發(fā)表文章。(4分)(每篇1分,不重復
計算)
(4)在完成自己工作的基礎上,能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學校采納。(3分)
(5)校內(nèi)進行工作經(jīng)驗交流。(2分)
四、考核辦法
1、每月各處室依據(jù)“行政人員工作量化考核細則”,對其處室人員進行量化考核,每月5號前報上一個月的“行政人員工作量化考核評價表”(紙質和電子稿各一份)(辦公室郵箱:zz31zx@126.com),逢節(jié)假日順延一周,學校將匯總公示。
2、每學期全體任課老師對行政人員進行一次考核評價。
3、行政人員考核結果為:處室日常考核占40%,學期任課老師考核占60%。
五、其他說明
1、每學期每位行政人員基礎分為100分,每月根據(jù)對應的考核標準進行加分。
2、積極參加志愿者活動的行政人員,將酌情進行加分。
3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取消評先評優(yōu)資格。
(1)嚴重違反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定的;
(2)一學期請事假累計超過 10天以上;
(3)一學期行政查崗三次無故不到崗者;
(4)本年度有曠工行為者;
4、本考核實施細則從2013年10月開始試行。
附:行政人員工作量化考核評價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