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31中國家助學金發(fā)放儀式
校長賈惠芬為學生發(fā)放助學金銀行卡
學生代表發(fā)言
12月12日,鄭州31中舉行“國家助學金”發(fā)放儀式,162名高中學生得到了國家助學金的資助。
為貫徹落實鄭州市財政局、鄭州市教育局聯(lián)合頒發(fā)的《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》文件精神,鄭州31中認真制定《國家助學金具體實施辦法》,并成立了國家助學金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審小組,實行校長負責制,建立專門機構,確定專職人員。按照民主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,鄭州31中對申報對象進行嚴格審核,按規(guī)定名額評審出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。10月17日,學校將評審結果學生名單公示在宣傳欄內(nèi),接受師生的監(jiān)督。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,其中低保家庭能夠享受到每生每年3000元。
高二(7)班受助學生在發(fā)放儀式上說,“如果沒有社會、學校的幫助,我不會在這里學習。我們應更加努力學習,艱苦樸素,好好利用這些錢,將壓力、逆境和他人的幫助轉化為巨大的動力,腳踏實地,勇往直前。”
校長賈惠芬在儀式上作總結講話。她對獲得資助的同學提出了三點希望,一是希望受到資助的同學刻苦學習,奮發(fā)圖強,勤儉節(jié)約,珍惜資助到手的每一分錢,把這筆錢用在關鍵之處,用在有意義的事情上;二是希望受到資助和獎勵的同學要嚴于律已,自強自立;三是要感恩回報,奉獻愛心。
最后,校長賈惠芬說:“滴水之恩,當涌泉相報,我們要接受愛心,傳遞愛心,奉獻愛心,我們相信,我們在座的學子,將來一定會以你們的實際行動努力實踐感恩社會、報效祖國的承諾。”
接過助學金資助卡,同學們紛紛表示,將不辜負國家的殷切期望,刻苦學習,以優(yōu)異的學習成績來回報社會,回報學校。